A DISCUSSION ONTHE VIEWS OF THE ARTICLE“SOME PROBLEMS IN THE USE OF MEBO FOR TREATING MIDDLE AND SMALL AREA BURNS”
编辑部:
我是浙江省绍兴市第二医院烧伤科主任。去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烧伤创疡学术会议是华东大组的主持人,今日来信,就《中华整形烧伤外科杂志》1992年第1期第44页发表的“中小面积II度” 烧伤应用湿润烧伤膏的一些问题”这篇文章,谈谈我的一些看法。今日上午我收到这本杂志后,发现有山东省烟台流玻顶医院烧伤科陈才运等和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张明良合写的文章。我们对这篇文章反映强烈,认为;①学术上的问题可以争鸣,但需要慎重,作为国家级刊物,任意用简单的治疗介绍和少数的例子,刊于中华级的杂志上,来否定已经在科学理论上和实践上得到证实的,经国家级验收合格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的湿润烧伤膏和湿性疗法,这是不负责任的,粗暴的举动。实际上他们对这一新的疗法,新的理论,新的科技给予贬低和 打击。这里可能有二种因素,一是客观上一知半解,乱搞,死了二个不该死的人,即使在治疗上碰到某些问题,应该通过内部商榷,不该借国家级杂志,以 自己的失误反而来打击别的新事物。二是可能从某 种用意出发,以已因有的传统观念来抑制和打击。②我们一致认为所举的二个死者均系男性,青年人,正是抵抗力丰盛年华,烧伤面积和深度又不 算严重,只要创面积极处理。又配合全身的综合治疗,按理是不会失败的,然而陈、张两位学者只用 药,不作创面处理。从它的文章开头说:“中小面积II度”烧伤的治疗主要在于合理的创面处理,以促进愈合”。然而他们在治疗中却违背了这个原则,这是极其错误的。根据我们近二年半来用MEBO治疗的就有540多人(其他疗法不在内),治愈大面积烧伤的危重病人就有50多人,从我们实际体会中,对两例死者感到遗憾,也是以我们的实例,对其发表的文章给予抨击。③他们说费用昂贵,抹2%创面, 厚度lmm要用40支药,这是不切合实际的。该文章认为烧伤疤痕增生明显,创面愈合时间长,均与 我们的临床体会不符,难道他们用不正确的方法,仅仅治疗34例就能在中华级杂志上大发总结性评 论吗?于此,拟借贵刊一角,以抒己见,愿与作者进一步商榷。
撰安
浙江绍兴第二医院
烧伤科金行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