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学烧伤的临床疗效分析(附26例报告)
  • EFFICACY ANALYSIS OF THE TREATMENT OF CHEMICAL BURNS

    陈存富 张向清 邓斌民

    姜文书 王永武 张志华

    (内容摘要)本文报告了采用MEBO治疗伤倒化学烧伤的临床经验。作者认为,浅层烧伤虽用各种保守疗法均能治愈,但浅层化学烧伤的主要病理异常是局部疼痛,而能使之减轻或中止。像手指、手背等功能部位的深II度化学烧伤是MEBO的最佳适应症,因为它有如同“自动流水线”式的不断排除坏死组织的作用,而不会对烧伤组织产生二次损害,所以能产生良好的疗效。至于功能部位的深II度化学烧伤,由于组织坏死严重,现行的各种治疗方法都难以凑效,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随着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化学烧伤的发生率日趋上升。我院自1989年10月~1990年11月,共收治各类急性烧伤373例,其中化学烧伤26例(6.97%)。全组病例均持续接受北京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研制的湿润烧伤膏(MEBO)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临床观察,并同传统疗法作了回顾性分析。

    一、临床资料

    本组26例均为20~30岁青年患者,男24例女2例。酸烧伤21例,碱烧伤5例。烧伤面积最小3%体表面积(BSA),最大面积29%(BSA)。深II度浅型16例,深II度深型4例,III度6例。(III度最大面积3%BSA)。所有患者均于入院后接受MEBO治疗,直至创面完全愈合。即使III度烧伤创面亦未实施自体皮肤移植手术。治愈时间最短11天,最长96天。多数病例已随访半年以上,除5例深II度深型及III度创面留有明显疤痕增生以外,其余病例创面愈合后皮肤平整,弹性较好,色泽也接近正常。有一例面部烧伤病人,面部片状Ⅲ度烧伤面积 1.5%BSA,伤后3小时接受治疗,经过96天持续用药,创面愈合。伤后8个月复查,新生皮肤与周围正常皮肤持平,除皮肤微红和缺乏皮肤纹理以外,未发生明显疤痕增生。

    全组伤后用药时间分别为8小时以内者13人,8~24小时8人,24小时以后5人。一般每4~6小时涂药一次。此外,根据病情适当选用抗生素,口服维生素C、B1、B6,部分病例接受过输血输液及加强全身营养等支持疗法。本组无一例发生创面局部细菌感染或全身严重感染。接受MEBO治疗的个别深II度创面于用药后48小时创面开始液化,并陆续显露出红白相间的基底组织,一周后坏死组织及分泌物逐渐增多。此期间的创面特点是较正常组织出现轻微凹陷。因III度烧伤创面坏死组织脱落较慢,故部分病例尚需借助剪刀协助清除。有的病人在使用MEBO后有轻微搔痒感,正常皮肤的边缘有丘疹样反应,但无特殊不适,上述感觉数日内自行消失。本组病人多系酸、碱烧伤,肝肾功能正常,也未发现全身化学中毒病症。这与病人在伤后即刻进行清水冲洗有关。根据MojingoIII度相间的混合度创面共4例,平均愈合时间一个月。愈合时间拖长者,一是创面较大,二是全身营养状况较差,但无局部感染因素参与。我们曾对部分早期面部化学烧伤患者选择性地进行过对比观察,他们的损伤程度均为深II度,将损伤部位各占半,分别采用MEBO及磺胺嘧啶锌”(SD一Zn)软膏治疗,用药次数与方法相同。临床发现,MEBO治疗的创面其颜色由灰褐逐渐变为红白和猩红。该药在早期应用是否有利于那些被化学物质损伤的组织细胞发生逆转,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不过,从临床现象分析,MEBO对坏死组织的排除作用如同“自动流水线”方式一样,源源不断地进行着。无疑,它对组织更新起促进作用。与此相反,使用SD—Zn创面的愈合过程类同于干性疗法,即痂下愈合。这样的建议,化学烧伤的处理应以现场急救为主,即用清水持续冲洗,这样能尽快恢复皮肤组织的正常PH值,从而减轻化学物质对局部和全身的损伤作用。

    二、讨论

    化学物质是常见的烧伤致伤因素。据我国15个单位所总结的48978例烧伤病例分析,化学烧伤占6.56%。在化学工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化学烧伤的流行病学及治疗方法,对促进烧伤临床发展意义重大。

    本组属于深II度浅型病例16人,经MEBO治疗一周,损伤皮肤与覆盖在表面上的纤维蛋白复合膜排斥反应达高峰,红润基底逐渐裸露。平均16~18天愈合,不遗留疤痕。治愈后的皮肤弹性及颜色近于正常。标准深II度和深II~痂下浅层组织分泌物既不能及时排出,也看不到深层坏死液化组织的自动排出。推测,坏死组织长时间积于皮肤组织之内,即使不发生局部感染,也会影响局部组织的更新,所以疤痕增生明显,或有色素斑沉着。再者,从愈合时间分析,用SD—Zn治疗者愈合时间平均拖后3~4天,个别病例在愈合后的患处出现“痤疮”样病变,这是否与深层组织的坏死物质未能及时排除有关,也是有待研究的问题之一。此外,本组有13例伤后8小时以上接受治疗者,虽属延迟治疗,但治疗效果也较满意。因此,对于化学烧伤来说,伤后时间偏长者仍可选用该方法治疗。

    回顾化学烧伤的以往疗效,结合本组病例的治疗结果,认为,非功能部位的小面积III度烧伤,手术切除1期缝合是可行的。若致伤物质有可能产生吸收中毒的危险,早期切除与植皮手术相结合也是可取的。但是最棘手的是功能部位的深度化学烧伤,尤其是手指、手背等皮下组织菲薄部位。若上述部位烧伤在4周以内不能自愈,它们多半已伤及深层组织,如肌健,血管或骨骼等。属于深层组织烧伤者,无论干性疗法或湿性疗法,乃至早期手术治疗,都不能挽回其正常功能。本组较大范围的深III度烧伤者,虽然接受MEBO治疗长达60天以上方能自愈,但用药时间太长,亦未免于疤痕愈合和功能伤残。因此,功能部位烧伤痊愈后的疗效好坏,其先决条件是损伤范围和是否累及深层肌腱等重要组织。若这些组织已发生不可逆转的损伤,恐怕任何疗法都无济于事。

    综合以上分析,认为MEBO用于功能部位的化学烧伤更能显示它的优越性:1.浅层化学烧伤虽用各种保守疗法均能治愈,但浅层化学烧伤的主要病理异常是局部疼痛,而MEBO能使之减轻或中止。2.深II度化学烧伤是MEBO的最佳适应症,因为它有如同“自动流水线”式的不断排除坏死组织的作用,而不会对烧伤组织产生二次损害,所以能产生良好的疗效。3.III度烧伤或累及肌腱、血管、神经,乃至骨骼的深III度烧伤,用MEBO治疗其疗程确实延长,而且功能伤残照例存在。对于这些病例究竟选用什么方法,需要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

    作者单位:91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