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IOPERATIONAL PERIOD MANAGEMENT OF 47CASESOF SEVEREELECTRIC BURN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烧伤科
齐顺贞 刘建春 孙志刚
林洪武 朱玉民 于清新
陶白江 范国庆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1973~1991年收治47例严重电接触伤的研究,提示国手术期处理的好坏,对病人安危和功能恢复至关重要。一、术前处理,1、电接触烧伤术前应常规查心电图,异常者尽可能使其恢复正常,或应用药物支持,以充水中发生意外。2.电烧伤早期复苏补液量远高于同等面积热烧伤,本组对13例不同程度休克者,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按II度、III度烧伤面积(%)X体重(kg)X 5~7ml计算。3、筋膜减压切开越早越好,一方面可以减压,另一方面可观察骨邻近深层肌肉组织的活力,最大限度地保留肢体长度。二.来中术后处理,1.手术前后均应防治处发性出血,提出5条继发队出血的防治措施。2.对我破需采取慎重态度,标准是除肢体全部坏死,各种组织损坏而无法修复和严重感染有威胁生命者应尽早我破外,尽可能保留肢体恢复其功能。肢体残喘长度短子标准者,通过提高移波技术而解决。
严重电烧伤病人围手术或处理的好坏,对病人的安危和功能恢复至关重要,1973~1991年我院共收治严重电烧伤病人47例,全部治愈,现将因手术期处理的体会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
我院1973~1991年共收治各类电烧伤病人101例,严重电接触伤47例,占同期电烧伤病人的46.5%。其中男44例,女3例,男女之比为14.7:1,年龄最小4岁,最大55岁,平均年龄25.7士21.3 岁。伤后入院时间最早1小时,最晚4O8小时,平均30士108.1小时。烧伤面积4~97%,平均烧伤面积,15.7士60.5%,平均III度面积13.4士45.2%。伴有不同程度休克者13例,占27.7%,平均住院47.8 士4O.96天。
本组术前27例行心电图检查,有异常心电因改变者23例,占本组病人的48.9%;占受位病人的85.2%。受检病例伤前均无心脏病和异体动电图改变。将用例有异常改变者分为甲乙二组。某一上肢入口对侧下肢出口和某一上肢入口对倒上肢出口者为甲组,共15例,阳性检出率93.8%;其余的为乙组共7例,阳性检出率63.6%。详见表此47例中12例共16侧肢体在本前行筋膜减压切开,切开时间距伤后最早者4小时,最晚46小时,平均12.5士19.6小时,切开部位以右手腕和上肢较多。详见表2。
![]() |
本组继发检出血17例,共27例次,占本组病例的36.2%,占同期电烧伤病人的16.8%。出血时间多在伤后和术前,出血最短者伤后2天,最长者35天,平均伤后10.5士8.7天。出血次数最多者6次,出血量从100~8O0ml不等,其中4例造成不同程度休克、出血都位以手腕多见,出血原因大部份为感染所致。详见表3 。
47例中共做各种手术103例次,其中功能部位采用各种皮瓣修复既例次,非功能部位创面用厚中厚大张皮片修复对例次,点状植皮24例次。截肢术25例共33个肢体,截肢率为同期电烧伤病人总数的24.8%。详见表4。
![]() |
讨论
一.术前处理
1、电接触烧伤术前应常规查心电图:Hunt等用得99m[99mTc]心肌扫描显示部分病人有弥散性心肌损伤[1]。本级本前23例异常心电图有64种异常情况,其中甲组每人平均有3.1种异常情况。乙组有2.4种,表一说明电流通过心脏对心肌的损伤比不通过心脏者严重,但电流未通过心脏者对心肌亦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凡电接触伤病人无论电流是否通过心脏均应常规检查心电图,必要时做心肌酶学检查,以了解心脏损伤的程度。本组异常心电图改变的发生频率如下:心动过速,T波低平,S-T改变,心律不齐和传导阻滞等,Solem认为这些改变可以是一过性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2],因此,术前尽可能复查心电图使其恢复正常,或应用某些药物支持,以免术中发生意外。
2.电烧伤早期复苏补液量远高于等面积热烧伤,这一点已被众多国内外救治成功的病例所还证实[1、3],本组对13例不同程度休克者,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按II度、III度烧伤面积(%)X7ml计算,第一个8小时以乳酸钠林格氏液为主, 第二个8小时林格氏液与胶体(低分子右旋糖酐和代血浆为主)1:1,第三个8小时晶体与肢体(鲜血浆和全血为主)1:1.5。对有血(肌)红蛋白尿者、应用甘露醇利尿冲洗肾小管,每4小时12. 5g,使每小时尽量达100~150ml,直至尿色变清。对有酸中毒和肌红蛋白释放者,应用5%碳酸氢销碱化尿液,开始剂量为400ml,以后每一毛小时给200ml,直至尿PH正常。本组13例接上述复苏,均平稳度过休克,无一例发生心脑水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3.筋膜减压切开越早越好,伤后4—6小时,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组织间隙大量积液,可造成筋膜间隔内压力骤增,导致肌肉大片坏死,理应早做减压切开术,但我院所收治的病人大多为农村患者,入院较晚,所以本组只有比例肢体行此术,只有切开较早的1例幸免截肢,其余15例肢体难免截肢。但我们认为,虽然早期切开并不能挽救受伤肢体,但一方面可以减压,最大限度地保留肢体长度,不仅是一项预防访膜间用综合征和治疗血管危象的有效方法。另一方面可以初步观察深层肌肉组织的活力,坏死的程度、范围,判断肢体有无截肢指征及可能截肢的平面,因而也是个重要诊断手段[4、5]。
二、术中术后处理
1.手术前后均应防治继发性出血;本组17例继发性出血以手术前占绝大部分,但术后仍有7例次再出血(25.9%),所以术后直至创面痊愈前,始终要警惕继发性出血的可能性,在病人未出院前,在床分或伤口近心端应常规放好止血带备用,并向家人或陪视人员交待其注意事项。出血的处理:本组有6例次属表浅小静脉出血,经临时包扎压迫均达到止血目的。对动脉出血或出血较多者,临时扎止血带,在床分子出血上方准同周围组织一起扎往而止血者13例次,急诊过手术贸进一步清创缝扎止血者8例次、继发性出血的防治措施:①尽早手本以请你讲究组织,防止感染对血管的侵蚀。②对手术结扎和裸露的血管,一定要有健康组织覆盖, 防止干燥坏死而造成血管破裂。③对截肢平面的大血管调双且结扎并确实可靠,其位置多在血管内膜完整,未与弹力层分离的健康组织中进行,一般多在肉眼所见正常平面再向上2~3cm。(4)消除一切增高血管内压力的各种因素,如咳嗽,大使干燥,儿童哭闹等。⑤预防性血管高位结扎,只适于股动脉或胶动脉损伤,肢体无法保存者。
2.对截肢需采取慎重态度:电烧伤多致四肢组织毁损严重,有些难免截肢而造成终身残废。本组用树(33侧)肢体中,14例(18侧)的截肢在伤后7天内,7例(9侧)在伤后10天施术,其余在10天后截肢。我们掌握的标准是除肢体全部坏死,各种组织根坏则无法修复和严重感染有威胁生命者应尽早截肢外,尽可能保留肢体恢复其功能。本组用例 中,3例入院较晚创面感染十分严重行开放性截肢,残端用成二醒猫皮暂时覆盖,经换药植皮愈合。其余30倒闭合性截肢中,6例残端皮肤有创面,2例皮肤张力过大裂开,经创面再次移植大片状中厚皮。伤口一期愈合。3例二次截肢中有1例底截肢平面过于保守,1例为反复出血造成残端坏死,1例为有“夹心”样坏死肌肉清除不彻底所致。关于截肢平面,我们一般尽量照顾到传统标准,以利安装假肢,但我们不拘限于标准。本组有12例肢体与标准不符,其中3例前臂在尺骨鹰嘴下22~23cm,2例上臂在肩峰下21-22cm,做到不轻易牺牲肢体的长度。另外7例为保留自身关节,所保留肢体长度低于标准,1例在股骨粗隆下6cm,1例在膝下7cm。3例在肩峰下11cm,2例在尺骨鹰嘴下6cm,能最大限度地保存自身关节,这对病人将来功能的恢复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关节下残端长度短于标准,相信通过移肢技术的不断提高而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Hunt JL,et al:Acut electric burnins. Ard Surg 1980;115:434.
[2]Thxon GF:The evaluatlonand management of electrical。Crit Care Med 1983;11:384.
[3]徐宣璋等,电烧伤的治疗(附304例临床病例分析)中华整形烧伤外科杂志,1988,4:279.
[4]Lynn Solem:The natural history of electrlca] injury. JTrauma 1977,482、492.
[5]Holliman CJ,et al:Early surgical decompress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electrical injuries.AM J Surg 1982;144:733